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试行)

日期:2020-05-15    浏览次数:4533    文章来源:超级管理员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建设及零星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零星物资采购或零星工程建设的相关活动。

(三)本制度所称零星物资是指不纳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财购〔2017959号)限额标准(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项目,单项采购预算30万元,如有新规范按新标准执行)以下的,且采购单项预算金额5000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工程类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5000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与审批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科室要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规划、量入为出、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控制采购和建设规模,落实资金来源,并将零星采购计划和零星工程建设方案提交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零星采购科室需填写《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会议议题申报单》,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技术指标、预计金额、经费来源等,采购预算金额5000元以上的需提交局务会备案。零星工程造价1万元以上的需提供《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会议议题申报单》、预算以及施工图纸或方案

(三)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图纸或方案。施工图纸或方案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美观、经济原则。工程预算5万元以上的,须委托有资质的预算编制单位编制工程预算书。

(四)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科室应在每年年初就做好零星工程项目规划工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同一类型零星工程应捆绑发包,不得肢解或变相肢解、规避招标,不得报大建小,套取财政资金。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零星物资批量是指该项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采购额度,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凡是能打包进行招标的应该打包招标采购。

三、计划实施

(一)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由职能科室组织或委托资质单位实施公开招投标。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不适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局务会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

(二)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采购和零星工程建设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公开招标办法。

1.资质要求

凡参加土建工程建设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视情况要求房建或市政三级及以上的资质等级)凡参加零星物资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商业信誉,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并能及时提供售后服务。

2.招标流程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工作小组由各科室职工代表组成零星工程在造价3万元以上提请纪检组派员参加),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分管科室领导1名,人事财务科人员1名,与采购项目相关的科室人员和物业相关人员各1,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要公布、存档送局务会备案。

2)制定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项目内容或物资品种、数量、工期或材质、招标时间和地点、招标资质要求、技术指标参数、违约条款等相关内容。其中,零星工程招标文件应参照我局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范本。招标文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不得限制潜在投标人。招标公告应严格按照下发的模板编制,模板中的中标办法和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不得更改。

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张贴在公示栏以及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进行资格审查。招标工作小组在招标会前统一对竞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查验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并保留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审查情况应当众公布。

5)收取保证金。在开标前,视情况收取各竞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价的5%

6)现场开标。对于开标过程,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签字并存档。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在开标前一天将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局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招标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都必须参加,如有个别成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出席的,出席人数必须达到总人数的2/3

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到场开标,不能出席的需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前参会人员必须签到,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当众宣布评标方式、签订合同时间及未按时签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和保证金及各竞标单位投标书情况等事项。

7)宣布中标结果。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当众宣布中标单位并征求其他参加投标单位意见,有异议者,应当场处理。无异议后,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完整记录招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并存档备查。

8)退还保证金。未中标的当场退还。若投标单位违反相关制度的,则没收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可予以无息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9)公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自中标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情况在局公告栏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在7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11)做好整档工作。做好招投标过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招标要求

项目投标单位应不少于3家。若投标单位少于3家,必须重新组织招标。两次招标失败后,在同等条件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投标。

)竞争性谈判或询价采购

1.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工作小组由各科室职工代表组成零星工程在造价3万元以上提请纪检组派员参加),总人数不少于6人。其中分管科室领导1名,人事财务科人员1名,与采购项目相关的科室人员和物业相关人员各1,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要公布、存档并送局务会备案。

 2.邀请投标单位。招标工作小组根据采购需求,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邀请的供应商总数不少于3家。

3.竞价或询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要求,在指定时间将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工期、技术指标参数等)密封送到指定地点,并按制度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工作小组指派专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材料。

4.评标办法。招标工作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邀请的投标单位对于开标过程,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签字并存档

5.退还保证金。未中标的当场退还。若投标单位违反相关制度的,则没收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6.公示。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自中标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情况在局公告栏和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在7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8.做好整档工作。做好采购过程材料的收集,签章、签字应完整,并建立完善采购档案。

四、过程管理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标单位或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二)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以内,视情况,中标单位或供应商应采取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向机关事务管理局缴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采购工作验收合格后7日内退还,退还时不计利息。采购物资若需支付预付款,支付方式及数额应提前商定,并在合同中说明。

(三)零星工程施工中一般不作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可变更一次,且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在施工前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理由及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对变更方案进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并按第五条制度送原备案单位备案,原则上累计变更的工程量不得超过合同价的3%

(四)零星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和价格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设计变更情况,原单价作为变更工程量编制预算的依据。

(五)零星物资采购合同履行中,项目负责科室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六)项目负责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零星工程的质量安全,严格督查并详细记录各类施工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同时要把好隐蔽工程验收关,所有隐蔽工程在监督人员及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等验收合格、签字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七)零星工程建设零星物资采购应建立抽检制度,项目负责科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零星工程造价3万元以上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工程的技术指标、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抽检情况均要记录,相关人员要签名确认。

五、验收工作

(一)零星工程和零星物资验收工作由单位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同志物业管理人员共同参与,其中部分工程项目验收,视情况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监督单位参加。

(二)零星工程应严格按施工图纸或方案进行竣工验收。零星物资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招标文件要求、产品技术资料、行业制度等为准,物资外观、数量、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指标、附(备)件、产品技术资料等应作为重点验收项目。若专业系数较高,应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

(三)零星工程建设或零星物资采购验收时必须填写书面验收报告,报告书要体现工程实际施工量、施工质量或物资数量、型号、质量等内容,参加验收的所有人员应提出相应的验收意见并签名。验收报告书由项目负责科室存档备查。

(四)零星工程不能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科室应责成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根据合同及有关制度追究其经济责任。零星物资验收时发现问题,短期可以解决的要通知供应商限期整改;问题严重,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的,退回物资,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给机关事务管理局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向供应商提出索赔。

六、结算与支付

(一)零星工程和零星物资拨款时,应严格按财务有关制度执行。申拨采购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合格报告书复印件、工程审计材料(零星工程造价1万元以上、正式发票(须经办人、验收人和相关人员签字)。

除特殊情况经报告审批外,对于应该招投标而未招投标的项目,将不予拨款也不得报销。

(二)凡是合同制度有质量保证金的,付款时必须留足质量保证金,以保证质保期的顺利执行,质保期内违约的,质量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5万元以上零星工程必须预留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及以上,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10天内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三)项目负责科室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不得变更合同约定提前付款。

(四)1万元以上的零星工程由项目负责科室聘请审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基建审计并留存备查。

(五)零星工程进行结算时,如合同内项目结算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低于合同价按结算价结算。工程变更部分按变更量的审核价追加。

(六)新购置的物资(单价1000元以上)在验收合格后,必须纳入机关事务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进行登记造册,办理建账手续。

七、管理与监督

(一)项目负责科室应将采购工作概况、中标结果、验收情况、采购款支付、工程结算等情况按有关要求在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科室要汇总已经结算的零星工程建设和零星物资采购项目,并向局务会报送《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会议议题申报单》。

(三)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采购工作接受各科室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严禁不按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采购,严禁暗箱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可向局党组反映。

(四)局务会将对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预算价在20万元以内的项目)应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科室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后,报请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务会研究通过后,组织实施专家论证会需提前研究招标单位的专业资质、安全资质等相关要求

八、附则

(一)本制度所称以上超过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本制度如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此前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四)本制度实施中的具体事宜由局务会负责解释。


附件 1

(机关事务管理局货物采购相关附件)

封面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期:               

 

 

关于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货物)及服务采购的公告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货物)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服务、技术指标及交货期等:详见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货物)及服务采购一览表

二、 投标人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制度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为保证能及时响应需求和售后服务,芜湖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芜湖地区境内设有分公司或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且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的企业法人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应一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递交样品时间和地点: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到       报名、递交样品,获取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货物)及服务采购一览表等。

四、投标人报名时应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单位介绍信+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和密封(相关文本格式报名时领取)

(一)投标书[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安装、技术培训费、各种税费等]

(二)报价清单表

(三)投标承诺书

(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特种设备还要提供企业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包封袋上应写明本采购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包封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开标时间:                   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九、中标人的确定

本招标项目以物资预算书或市场询价结果为依据,确定招标最高控制价,在最高控制价以下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付款办法

(一)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先预付货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              (¥    )。

(二)货物进场安装完工且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货款的   %,即人民币(大写)              (¥    )。

十一、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十二、违约条款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招标文件中制度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中标单位无故不按时交付货物或送达的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在招标单位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盖章)

  址:芜湖市          

联系人:         ,电话:         

投标承诺书

 

致: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很荣幸参加贵方组织的                   的投标工作,如我方中标,对投标物资质量、数量、交货期和服务作如下承诺:

一、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对投标物资的技术设计、生产过程、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与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采购物资标准与技术要求完全一致,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二、我方将严格按照合同制度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保质保量满足施工生产的实际需要,确保供货及时,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不及时及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我方负担。

三、我公司将按照合同要求做好售后服务。一旦客户发现问题我们将在 1 天内给予答复,提出解决方案,公司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进行返工返修或调换。在保修期内,我方对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货物质量问题,进行无偿质量维修和预防性维护服务;保修期后,继续提供优惠价格及优质服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

 

 

致: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公司已经认真仔细阅读了贵单位关于××(货物)及服务采购公告,完全同意招标公告中的所有条款,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现提交下述文件。

1)投标书

2)报价清单表

3)投标承诺书

4)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制度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为人民币¥:          元,即           (大写)。并以现金方式提供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公告的全部制度,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公告的制度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和安装,并按招标公告的制度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如果在制度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同意招标单位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按照招标单位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8.通讯地址及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                     

 期:              

 

 

 

 

 

 

 

 

 

关于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货物)采购及服务项目的中标公示

 

一、采购单位名称: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芜湖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            

、开标时间:           

、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

中标单位:                  ,中标价格:         

、招标工作小组组成员名单: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特此公告!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我         (法人姓名)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授权人:          (签字及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报价清单表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技术

指标

数量

单价

合价

保修期

备注

 

 

 

 

 

 

 

 

 

 

 

 

 

 

 

 

 

 

 

 

 

 

 

 

 

 

 

 

 

 

 

 

 

 

 

 

 

 

 

 

 

 

 

 

 

 

 

 

 

 

 

 

 

 

 

 

 

 

 

 

 

 

 

 

 

 

 

 

 

 

 

 

 

 

 

 

 

 

 

 

 

 

 

 

 

 

 

 

 

 

 

 

 

 

 

 

 

 

 

 

 

 

 

 

 

 

 

 

 

 

总计

 

 

 

 

 

 

 

 

 

备注: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包括硬件、软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包括损耗、额外材料等)、保险费、安装、技术培训费、各种税费等。表格可转化为excel格式进行管理。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

会议主持

记录人

会 议 内 容

 

投标单位签名:

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签名:

附件2

(机关事务管理局零星工程招投标相关附件)

封面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人)

本授权书宣告:我         (法人姓名)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         (盖章)

授权人:           (签字及盖章)

被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期: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已在               (备案单位)备案完成。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采用对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工程规模:投资额约     

(二)工程建设地点:               

(三)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期要求:    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资金来源: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报名时应接受资格审查,并提交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  级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

(三)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的形式提交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接受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派人于         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分至11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到       报名,获取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密封(相关文本格式报名时领取)

(一)投标综合说明书

(二)投标保证金函

(三)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包封袋上应写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包封袋的密封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交、开标时间

(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分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人拟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二)开标时间:                   分(北京时间),交、开标地点:           

、违约条款

(一)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公示满后7日内签订合同;

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招标文件中制度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若中标单位无故不签订合同或进场施工,在招标人发出通知书还未整改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盖章)

  址:芜湖市          

联系人:         ,电话: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中标结果  公    示

 

工程名称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招标单位

地址

芜湖市

联系电话

中标单位

中标价

建造师

证号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以上中标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参会人员

会议主持

记录人

会 议 内 容

 

投标单位签名:

招标工作小组成员签名:

投标保证金函

 

致:               (招标人)

一、我方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供。

二、如果我们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在中标后接到招标方书面通知未按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人。

三、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未中标情况下一旦提前申请退回,我方愿意放弃本招标工程的所有权利。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综合说明书

 

致:               (招标人)

一、经考察现场并研究      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及上述工程的图纸、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和承诺条件后,我方愿以           为总投标价,承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二、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制度的各项条款。

三、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的工期里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保证在合同条款中制度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工程标准。若工程不能通过验收,由我方负责整改,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

五、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工程量和价格的风险由我方承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变更时,单价作为变更工程量编制预算的依据。

六、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工程进行基建审计时,如合同内项目审核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低于合同价按审核价结算,工程变更部分按变更量的审核价追加。

七、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投标公告制度的投标时间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投标公告制度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按此投标文件中标。

八、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和本投标文件及承诺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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