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经研究,决定就局机关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内法规为依据,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按照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不违反党内纪律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认真做到内容、程序、时间、管理“四规范”,努力实现党员、群众、社会“三满意”,不断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推进全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局和中心工作类
1、贯彻上级党委决策决议,主要包括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研究决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机关决策、决定的意见和措施情况。
2、重要工作决策部署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本年度工作计划和主要目标任务进度表、涉及机构设置调整、人事任免调整的研究决策和落实情况、大额资金使用研究决策和落实情况、新年度为民办实事研究决定和落实情况。
3、其它工作,主要包括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可以公开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党组织自身建设类
1、理论学习情况,主要包括党组中心组理论调研文章、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3、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发展情况、党员教育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三)干部选拔任用类
1、干部选拔情况,主要包括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情况。
2、干部任用情况,主要包括干部考察预告、民主推荐、任免结果等情况。
3、干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干部录用、考核培训、职称评定、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4、评先评优情况,主要包括干部年度考核、表彰、奖惩情况
(四)党风廉政建设类
1、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规定情况、领导干部拒收、退还、上交礼品(券)情况、领导干部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
2、案件查处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情况、查办案件情况、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
3、党员干部信访办理情况,主要包括党员干部信访办理情况、领导干部诫勉谈话情况、党政干部下访,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情况。
4、行风和作风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加强行风和机关作风建设的计划、意见和“行风在线”、机关效能投诉问题的办理情况。
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反腐倡廉制度规定、党内监督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情况。
(五)其它类
主要包括其它需公开的事项。
(六)依申请公开类
主要包括依据实际情况或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适宜在本机关内部公开的,通过会议传达、印发文件、公开栏、局域网等形式公开。
(二)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对机关干部和广大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开,不便公开的,应作具体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在政务公开网页的基础上建立党务公开栏,设置党务公开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通过设置党务公开举报箱,公开投诉电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并定期研究解决,及时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布。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本单位党务、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级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
(二)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三)收集反馈。应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
(四)归档管理。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二)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三)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四)长期公开。即党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审批事项、办事机构、经办人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